《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》印发
发布日期:2025-07-22

近日,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《行动方案》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。《行动方案》包括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。其中,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(AOI达标率)为98%,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控制在17.7微克/立方米以下,消除重污染天气;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,完成省下达的氮氧化物(NOx)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减排目标。市城区二氧化氮(NO2)年均浓度控制在12微克/立方米以下,其他县(市、区)控制在15微克/立方米以下。